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最大限度让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季攻势”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1人,线下调查36户,拘传6人,拘留1人,和解6件,实结1件,执行到位金额21.4万元。
案例一
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王某借款10万元,但李某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住处,但未发现李某本人。后,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停在邻栋车位的车辆,随即拨打挪车电话要求李某下楼挪车。在李某下楼挪车时,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实施拘传。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李某现场履行5万元,并承诺三天内凑齐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案例二
张甲与张乙排除妨碍案,张甲与张乙系多年邻居,双方因宅基地界址等因素发生争执,并发生损害财物及占用通道等情况。后,法院判决张乙恢复原状,但张乙一直未履行。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双方之间的“心结”无法打开,可能还会发生类似事件。于是,执行干警主动上门耐心倾听双方心声,悉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当事人彼此互相谅解,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案例三
王某与李某买卖合同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王某材料款1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文书,但李某一直以人在外地、回家后再履行为由推诿。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对其拘传。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调解下,李某当场支付王某2万元,并与王某达成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
下一步,阜宁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掀起执行攻坚“热潮”,全力以赴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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