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蔡娇)海门法院干警在征文活动中踊跃参加,积极投稿,充分挖掘张謇法律思想的丰富内涵及时代意义,其中,民二庭王钰莹撰写的《张謇“实业救国”理念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选择》、执行局高鹏撰写的《从大生纱厂大裁员论张謇劳务用工法律思想》两篇论文均获得了优秀奖。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南通中院、南通法学会、南通大学、张謇研究中心、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大生杯’张謇经济立法理念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顺利在通举办。
王钰莹撰写的论文就如何在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现代化的当下构筑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感分享自己的思考与感悟;高鹏从现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角度,重新展开有关史料的钩沉与稽考,并将之放入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予以观照分析,以期廓清覆盖在这一事件上的历史迷障,进而发掘张謇《公司律》发展过程中其法律思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海门法院将持续立足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张謇企业家精神与法治实践、经济发展的容和研究,为推动张謇企业家精神与现代法治文化有机融合贡献积极力量。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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