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激动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了垫付款,感谢法院,真的用心为老百姓办实事。”当事人陈某表达着感激和敬意。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和现场兑现一起拖欠工资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陈某在江苏某特公司工作,于某为江苏某特公司负责人。2022年6月,江苏某特公司因经营问题,拖欠陈某5个月工资共计30000余元,同时陈某在工作期间,曾好心为公司垫付50000元。
2024年1月,陈某和于某经结算,于某合计差欠陈某50000元,随即于某向陈某出具了欠条,却一直未给付。陈某多次催要无果,此时于某以公司转型为由变卖设备,陈某则认为公司要变卖资产跑路赶忙诉至阜宁法院,要求于某立即归还拖欠的工资及欠款。
法院依法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被告于某证实差欠陈某工资及垫付欠款共计50000元的情况属实,但公司并非跑路,而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转型从而需要出售机械设备,于某承诺设备变现一到账便立即归还陈某的欠款。
但因于某之前的迟迟不兑现,导致双方无法建立信任关系,陈某还将设备所在厂房仓库锁了起来,致使企业无法及时变卖设备筹款,也就无法偿还陈某欠款,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承办法官随即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多轮沟通,听取双方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并多次释理,将双方当事人的疑虑以及争议点逐一化解。承办法官向陈某提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私自扣押设备是不正确的行为,同时向于某释明了陈某两年没拿到欠款的心理顾虑。最终经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一致同意承办法官的调解方案:让购买于某设备的买家先预付设备购买款给陈某,以清偿于某差欠陈某债务。此方案得到当事人双方及买家的一致认可,当庭兑现了陈某的欠款,本案得以圆满解决。(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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