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们案件金额这么小,还这么麻烦法官,真是辛苦了!”双方当事人张某与王某在握手言和时感慨到。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越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本是朋友关系。2012年8月,王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按时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未能如约还款。后张某曾多次向王某要求偿还借款,王某在偿还6500元后便不再继续偿还。张某在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向阜宁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结果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解,王某需向张某履行还款13500元。调解生效后,王某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查询。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下,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和解并先履行部分款项,申请人张某也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某账户的查封,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握手言和,友情在这一刻得以修复,本案顺利执结。
法律意义
此次跨越十年的借贷纠纷的圆满执结,不仅体现阜宁法院“小标的 大民生”的执行理念,还彰显法治力量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提醒大家在民间借贷中要保持清醒头脑,签订规范合同,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更重要的是保持一颗诚信之心,莫要因一时的失信而失了友情,同时又要承担沉重的法律责任。(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