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10时许,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京沪支队第四大队,在巡查至S28启扬高速启扬方向135K+80M处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紧急停靠带内,晃晃悠悠地向西行驶,该车左侧捆扎着十几根六、七米长的钢管。此时春节路面返程车辆较多,情形十分危险。执法人员立即靠边停车,示意三轮车停止前行。
经了解,驾驶员郑某来自海安市城东镇,因客户急要货物,为赶时间竟从高速口乘着车流混入高速。“我贴着边上走,不会碍事的”,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郑某辩解道。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辖区清障大队,安排车辆将三轮车拖离高速。同时,联合交警,对郑某进行安全普法教育。20 分钟后,清障人员将电动三轮车及钢管拖离高速。郑某也意识到错误后表示:“之前没意识到危险,以后绝不再犯。”
交通执法在此提醒:高速公路是仅供汽车高速行驶,在我省任何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驶入。(钱筑泉)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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