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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法院+工商联”开启涉企纠纷化解“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4-12-30 16:00:1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实现原被告双方共赢,获得双方企业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响水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拥有5.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江苏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2019410日,双方约定达成合作协议,A公司为B公司生产用电提供节能服务,合同同时约定,若A公司将电站项目转卖给第三方,同等条件下,B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20237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此后,B公司一直未向A公司支付电能费用,A公司将公司股权变成第三方公司。

法院调解 

20246月,A公司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给付自20237月开始拖欠的节能电费,合计300余万元,并对B公司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B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A公司给付违约金200万元、赔偿损失20万元,并对A公司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因双方矛盾升级,20248月,该发电项目停止运营,B公司因生产成本增加导致运营受到影响。

考虑到冻结企业账户不利于企业正常运营,通过判决解除合同亦不利于双方利益,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结合双方原合作协议中关于电站项目的转让初衷,县法院立即启动“法院+工商联”商事纠纷化解对接机制,引导双方企业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处理纠纷。在法院和工商联的努力下,双方企业同意将该项目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并在法院提供的平台中委托机构进行评估,为电站项目的整体转让提供价格参考。

20241223日,评估机构出具初步评估意见,县法院立即通知双方企业到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B公司向A公司支付190余万电费,剩余部分于20251月底结清,同时A公司承诺三个月内按照评估价格将股权变更为B公司。双方之间的争议得到了一揽子解决,电站项目得以恢复运营,继续为企业生产提供节能服务,资源配备得以优化。

下一步,响水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与工商联、企业商会协调联络机制,合力促进商事争议实质化解,实现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企业高效发展提供更优的营商环境。(盐城中院 周陈华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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