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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30 10:16:1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洪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谈某受贿一案,洪泽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冬然担任审判长,洪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海伟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省财政厅及其下属单位、南京银行等单位120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谈某利用担任江苏某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某资产交易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云南某公司、俞某等单位和个人,在与某资产交易公司合资成立公司、获得投资、获取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被告人谈某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54.2万元,个人实得205.2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徐冬然把握庭审节奏,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确保了庭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被告人谈某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践缩影,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惩治贪腐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继续发挥好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达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作出贡献。

(洪泽法院 陈一鸣 王逸飞)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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