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姜堰法院公开审理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凌某涉嫌受贿一案,区纪委监委、淤溪镇政府、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织百余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旁听。
姜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有序组织庭审,合理把控庭审节奏,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保障各方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展现司法严肃性与权威性。
姜堰法院通过本案的公开审理,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守住廉洁底线、筑牢拒腐防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后,相关单位的旁听人员表示将坚决抵制腐败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姜堰法院始终重视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抓好日常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沉浸式感”接受纪律和法律的洗礼,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学的效果。(周婧菡)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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