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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执”尽责 护企执行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4-12-12 16:30:24 来源:中国报道

“您好,我是A公司工作人员,我想找一下承办人陈颖鹏,我公司申请执行的案件,B公司马上就会收到工程款,请求法院立即冻结该公司在徐州的工程款,不能让执行款‘跑’了!”

随着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了当事人焦急的声音。

根据A公司反映的紧急财产线索,兴化法院执行局立即开启“绿色通道”。承办人陈颖鹏第一时间与A公司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被执行公司债权情况,并及时向第三人核实。经初步调查,A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与有关单位反馈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为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准确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陈颖鹏一行立刻奔赴徐州新沂市。在新沂市农业农村局,陈颖鹏与法规科、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沟通与释明,最终成功足额冻结B公司债权130万元。

得知债权被冻结,B公司主动联系兴化法院,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纠纷,请求法院能尽快解除冻结。

经查询,B公司在江苏省内并无其他关联案件,后续也有其他到期债权可供执行,为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陈颖鹏在征得A公司同意并有充分履行保障的前提下,及时解除了该冻结,并对企业信用及时进行修复。解封后,陈颖鹏第一时间促成双方签订和解方案,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在约定的履行期内,B公司按期足额给付了全部合同款项。

“从申请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一个多月就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为你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点赞!”拿到足额资金的申请执行人激动地握着承办人陈颖鹏的手。

用时间换金钱,运用“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成功督促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主动为企业“解绑”,恢复信用,有效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才能切实为营商环境良性发展纾困解难。

(兴化法院 赵晶晶)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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