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聚焦“一老一少”守护“朝夕美好”——盐城盐都法院搭建“童叟无忧”执行直通平台

发布时间:2024-12-04 09:37:2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兵 周陈华 费星辰 报道)“这个锦旗是我的心意,请你们一定要收下。”一位70多岁的老人风尘仆仆地从连云港赶到盐城,为盐城市盐都区法院执行团队送上一面锦旗并致谢。

这起案件在执行立案时,指挥中心识别到该案申请执行人已逾70周岁,遂将该案分流至“童叟无忧”执行团队。执行人员迅速行动,赶赴连云港,为老人家及时执行到工资款3万余元。案情虽然简单,但这面锦旗的背后,是盐都法院“童叟无忧”执行直通平台高效为民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盐城盐都法院持续聚焦“一老一少”重点司法需求,不断丰富“执行+”多维联动机制,串联内外部服务网络,打造服务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的“童叟无忧”直通平台机制,切实加强对“一老一幼”的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专班保障,在“点”上强基固本

在盐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正在引导一位老人填写执行申请书,老花镜、文书模板、复印机等一应俱全。便民服务角的一张桌椅,见证了四季如一的温暖服务。

“为充分保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他们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急难愁盼’,我们专门出台《‘童叟无忧’执行直通二十条意见》,有效提升涉老涉少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院长朱文峰介绍设立“童叟无忧”执行直通平台的初衷时说。

该院执行局将涉老涉少案件列为执行重点,挑选群众工作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的干警加入“童叟无忧”执行专班,快速响应分类案件,线上线下两组分工协作,切实提升案件执行效率。专班成立以来,已强制执结涉老涉少案件172件,促成执行和解259件,执行到位金额970余万元。

据统计,“童叟无忧”执行专班成立以来,涉老涉少案件执行结案周期平均降低了12天。

统筹联动,在“网”上凝智聚力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盐都法院和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持续扩大“一老一幼”的社会服务面,让司法服务的前线进一步延伸,提升“一老一少”保护实效。

“我们跟公安、检察、民政、司法、街道等机构搭建了专门的视频连线平台,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孙红芳介绍道,“日常也会跟上述部门进行视频连线,通报‘童叟无忧’协作工作进展情况,就存在问题进行会商研究。”

针对双方矛盾较大的探视权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会邀请检察院、街道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并参与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依法保障探视权等权利的同时,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阻碍执行的,依法予以惩处;对于符合变更抚养条件的,检察机关及时审查支持起诉,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针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该院会协助他们提出申请,同步推送民政部门审核救助。对于涉老涉少执行案件中需要法律援助的,该院联合司法局互通执行工作情况,由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案件执行工作;对于涉老涉少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义务人或监护人实施虐待、遗弃或其他侵害行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审查处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善意文明,在“情”上化雨润心

“老大每个月都付赡养费的,所以我就没麻烦你们,我不申请执行了,谢谢你们啊!”走进该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法官正在电话回访一个赡养案件的申请人。

“涉老涉少案件中抚养费、赡养费和探视权案件居多,一般都是三个月或者半年支付一次,会重复进入执行,为了降低当事人诉累,我们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询问、登门探访等方式进行回访,了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就后续费用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介绍了电话回访案件的具体情况。这是一个赡养费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后续赡养费支付问题一并达成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经过专班执行团队协调,就后续的支付问题一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还教会了老人如何通过电话查询银行余额和进账明细。

“既然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我们就一起到老人现在住的房子里去现场处理。你把要给的钱全部带着,到时候看老人的态度到底是不是你说的那样。”被执行人孙某某坚称自己的公公是受到亲属蛊惑才打官司,因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带领“童叟无忧”执行专班人员到申请人张某的家里去现场执行。

张某已年近九旬,往来法院并不方便。到了现场,经过沟通,在执行法官和其他亲属的见证下,孙某某将3万多元的现金拿出来,悻悻地交给了张某的亲属清点,清点无误后将钱交给了张某。所有当事人都在执行文书上签了字,全部款项当场交付完毕。

针对行动不便等无法来院的涉老涉少申请执行人案件,该院专班执行团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上门办理。对聋哑人,聘请专业人员提供翻译服务;对被执行人家中有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或者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的,审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