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业缺乏监管,一些婚介机构看准“商机”推行“跨区速配”业务,将婚姻商品化,且存在夸大婚配对象信息、制定人身约束条款等行为,已导致大量离婚、逃婚、家事、经济等纠纷。近日,泰兴法院济川法庭审结一起因婚介机构提供“跨区速配”服务导致离婚的案件。
2023年9月,小王通过本地A婚介公司和四川B婚介公司的介绍,认识了来自四川的小张。双方在婚介公司的安排下,于2023年9月19日第一次见面,次日便在婚介公司的见证下签订了《婚姻协议》,并迅速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协议,小王一次性支付了29.8万元人民币的彩礼,其中14.8万元作为中介费用支付给了婚介公司,剩余15万元归小张所有。因小王和小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仅共同生活了几天便产生了严重矛盾。
2023年10月9日,双方在两家婚介公司的协调下签订了《婚姻服务协议》,同意离婚,并设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协议中载明,如果任何一方不配合离婚,需支付对方5万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小张当即返回四川,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回来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小王起诉至泰兴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判令小张返还15万元的彩礼及5万元的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王与小张在无感情基础的情况下进行闪婚,办理婚姻登记前,小王给付小张高额彩礼,二人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很短,符合彩礼返还条件。综合考虑彩礼金数额、本地收入水平、风俗习惯、双方过错等因素,法院酌定由小张向小王返还彩礼金13.5万元。关于小王主张的违约金,其依据的是小王、小张和婚介公司签订的《婚姻服务协议》,但该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侵犯了双方婚姻自主权,且以离婚之约索取高额违约金,应认定为无效,对该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跨区速配”是指一些婚介利用跨区婚配信息不对称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推行“当场付款、即时领证”的商品交易模式,同时会在婚姻服务协议中载明高额的中介费和彩礼费。适龄男女征婚应当到正规注册的婚介机构,妥善保存交款发票、服务合同等证据,一旦发现欺诈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大家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并非儿戏,结婚应建立在彼此深入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不能以物质条件作为成立婚姻的速配条件。
(泰兴法院 闻捷)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