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9时许,江苏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京沪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京沪高速公路京沪方向847K处,发现一辆小轿车自燃起火,车辆前部冒起白烟,情况十分危急。
险情就是命令,执法人员立即停车上前救援,帮助车内乘客撤离到安全位置,并从执法车辆上拿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对起火车辆进行紧急扑救。由于起火点在车辆引擎盖内,执法人员接连使用了两瓶灭火器才将车辆火势扑灭。随后,自燃车辆被拖离事故现场,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由于处置得当,本次火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京沪支队第二大队提醒:广大车主行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车况,如在行驶过程中着火,要立马靠边停车、熄火断电,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报警等待救援。
(刘君安)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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