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17起劳动争议批案,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与好评。
2021年10月,原告顾某、曹某等17人受雇于被告某纺织公司工作。2024年8月,纺织公司解除了与顾某、曹某等17人的劳动合同,因纺织公司欠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170余万元,顾某、曹某等17人一纸诉状将纺织公司诉至法院。
为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金湖法院在受理该批案件后,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将案件分由统一的审判团队进行审理。承办法官胡志远受理案件后,当即着手与被告纺织公司进行沟通、联系,纺织公司负责人对欠付工资的事实予以认可,但陈述因公司资金困难,一时难于支付,希望通过法院调解。
胡志远法官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电话沟通,终于在2024年10月28日将17名原告及被告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约至法院。调解过程中,胡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帮助多方达成调解。同时,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胡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了司法确认,并及时将裁判文书送到了当事人手上。
“没想到事情能这么快解决,之前还担心起诉什么的要交诉讼费,办理时间还很久……现在法院为我们追要工钱的方式既不收费、用时还很短,拿到裁判文书也不担心老板不还钱了!”原告曹某拿到文书时高兴地说道。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下一步,金湖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诉前调解优势,推动劳动争议息诉于调、化诉于理,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烦薪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柏慧敏)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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