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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高效解纷促企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29 14:30:53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及时化解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为企业发展排除困难。

某粮油公司和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签订《粮食购销协议》,约定贸易公司购买粮食公司生产的射阳大米。合同签订后,粮食公司按约履行供货义务,但贸易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一直拖欠不予支付。粮食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贸易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保护,法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与被告公司展开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讲清企业法律风险,帮助被告公司算清“法律账、信誉账、经济账”,最终双方就欠付货款和违约金支付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调解后,法官又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被告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某机械公司与王某某、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农用插秧机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农用插秧机75台,共计92万余元。后双方经过账目核对后确认被告仍差欠货款38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货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准确查找矛盾纠纷争执点,引导双方从合作关系和长远发展等方面考虑,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偿还欠款后,原告申请撤诉,纠纷圆满化解。

(盐城中院 周陈华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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