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陆某的父亲在上班的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事故发生后,考虑到陆某母亲早已去世且本人离异并无子女,加之自身行为能力有限,所以事故的处理全权交由陆某的叔叔陆某法办理,经同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协商后,赔偿陆某因陆某父亲死亡损失合计230余万元,该款项已全部转账到陆某账户。期间,陆某法等人为办理陆某父亲丧葬等事宜共花费17万元,已于2023年1月进行对账。随后,陆某法等人以陆某脑子不太好为由,将剩余217万元分别保管在各自名下,陆某发现后要求陆某法等人返还但均不予理睬,陆某于是便起诉至海门法院。
法庭调解员黄惠兰接到案件后,发现陆某除叔叔姑姑外并无其他亲人,双方之间因此笔赔偿款项的争议,已经渐行渐远,若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彼此间的亲情将荡然不存。为此,黄惠兰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哪知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相互指责,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交叉调解,在耐心倾听各自的想法后,她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陆某和陆某法等人对彼此不信任:陆某担心赔偿金被陆某法等人随意支出,陆某法等人担心陆某自身行为能力难以合理使用该赔偿金。找到问题症结后,黄惠兰便转变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期间,她耐心细致向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继承及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陆某法等人无权占有陆某获得的赔偿金。双方在认真听取了法律解读后,情绪都趋于缓和,黄惠兰便借此劝说到,“陆某法等人作为你唯一的几位亲人,其初衷也是为了使你能够获得更好生活,相互退一步,彼此都和睦共处”。最终,经过黄惠兰的反复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陆某法等人同意将保管在各自名下的赔偿金共计215.6万元全部归还给陆某。为彻底了却当事人后顾之忧,次日在亲友、律师的见证下双方前往银行办理了转账手续,现陆某已将转账收据交到法庭,至此一场因赔偿金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海门法院 宋姗姗)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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