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夏剑雨)12月8日上午,盱眙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万某受贿罪一案。盱眙县纪委监委、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部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并接受警示教育。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万某利用担任江苏盱眙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负责人)的职务便利, 接受多家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相关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验收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15万余元。
被告人万某身为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本应在相关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验收中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安全、合规生产,却在利益的面前迷失了方向,多次收受项目负责人贿赂,怠于履行本职工作,使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本起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在场旁听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警醒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切不可为个人私欲,丢失工作的底线。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盱眙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利用现场庭审这一生动直观的“警示课堂”,通过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明法、以案为鉴,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威慑力,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文化在法院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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