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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阜宁法院:执行悬赏显威力 主动履行把钱还

发布时间:2024-10-22 10:51:16 来源:中国报道

基本案情

近日,阜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杨某差欠夏某借款20000元,经夏某多次追要未有给付,夏某无奈诉至阜宁法院,经阜宁法院组织调解,杨某承诺自20244月起每月还款5000 元,直至还清为止。

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夏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并限制其高消费,杨某仍不为所动,总是说协调,但就是不落实还款。经做申请执行人工作,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悬赏。

“法官,我现在找人将钱汇至你们法院,你们抓紧帮我把微信和抖音删了,太难看了”。阜宁法院将执行悬赏公告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一次性结清了全部款项并缴纳了执行费。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被执行人故意“失联”逃避债务,申请执行人无法找到其行踪,此时,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不失为一种维护权利的途径。在此,也向广大群众呼吁,如发现悬赏公告上出现的被执行人,尽快联系法院,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盐城中院 周陈华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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