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兵 周陈华 费星辰 报道)近日,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干警来到港口码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
胡某与苏某系朋友,2020年8月,苏某向胡某购买价值10.7万元的混凝土,并出具欠条,承诺年底还清。之后,苏某陆续还款5.7万元,但剩余5万元一直未予归还。胡某多次联系苏某索要货款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苏某系船员,当前海洋伏季休渔结束,进入秋捕季,渔船纷纷出海开捕,苏某很有可能已经出海。于是,承办法官迅速对接当地海洋协会,确认苏某所在渔船,并与船主取得联系。得知渔船已进港,考虑到开捕后,苏某短时间无法回港,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码头调解。
苏某表示,其目前有十几万元外债未收回,且还差欠工人工资,每年仅靠上船挣几万元,生活压力很大,希望能够给予一定宽限期。法官在确认苏某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后,向胡某说明苏某目前实际情况。胡某对苏某的难处表示理解,但需其明确还款时间和金额。最终,在法官释法说理下,双方顺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调解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向渔民发放《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典”润鹤乡》等普法书籍,并针对渔民可能遇到的买卖、劳务、合同等法律问题,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渔民法治意识,助力渔港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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