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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院址的三次变迁

发布时间:2024-09-30 16:32:13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海门法院的院址经历了三次重大变迁,这一路走来,犹如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从最初的条件简陋逐步发展至如今的庄严肃穆,其历程生动地见证了海门法院建设和发展的法治进程,也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完善。

址一:海门县茅家镇(原国民党司法处旧址)

民国元年(1912年),国民党海门县监狱设于县署内西偏北,房4间。

民国八年(1919年),海门县监狱经过修理后,改称看守所。

民国十二年(1923年),改称监狱署。是年,将女犯收押在萧玉堂(今海门烈士陵园西南角),称为保良所。同年,司法警察、承发吏筹资修缮班房作为民刑修审处、办公室等,地点在县署前门西外侧。

民国十九年(1930年),有牢房10间,又称看守所,一式朝东平房,为砖木结构。

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前,县署两侧,由北向南砌一朝东平房为看守所,亦称监狱。还有司法人员办公室、寝室、审判法庭、候审室、收发室、法警室等。

1949年7月25日,海门县政府根据苏北行署训令,调配干部,积极且有条不紊地筹建海门县人民法院。9月24日,海门县政府发布布告,宣告海门县人民法院于9月22日正式成立,启用方形真字印信,开始受理初审民、刑案件。法院院址设在原国民党司法处旧址,就在县政府西隔壁。当时由县长赵一平兼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并且设置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总共 5 人。在那个时候,法院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既是县级的审判机构,又是县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上接受苏北人民法院和苏北人民法院南通分院的指导。县属的各区、乡也先后设立了调解股、调解委员会,负责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其业务上接受县人民法院的专业指导。

从成立这一天起,海门法院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它如同一位勇敢的开拓者,在法治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又犹如一颗璀璨的新星,在法治的天空中绽放出独特的光芒。从此,公正的理念在这里生根发芽,法治的精神在这里熠熠生辉,海门法院肩负起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神圣使命,踏上了一条充满挑战与希望的法治征程。

址二:海门市海门镇人民西路187号

1956年8月,海门法院从县政府内迁移至县政府西南侧,通启公路北侧的陆家住宅和其东边的朱家宅前。在这里,新建了东西长达 65 米,南北分布着 5 排平房的公检法大院,法院占用的房间有 20 间,全面涵盖了审判庭、办公室以及生活用房。

1966年起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打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海门县人民法院被实行军事管制,成立海门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73年11月,军事管制终于撤销,海门县人民法院得以恢复办公,重新启用海门县人民法院印信。

1981年公、检、法三机关分开办公,法院占用原5排平房中的南边3排。

1984年,将原有办公用房3排中的最后一排平房改建成3层楼,作为生活用房,计1350平方米。

1986年,将3排中的前边的一排改建成3层办公楼,共25间,计1070平方米。

1988年,在法院大院西南侧,在法院大院的西南侧,一幢崭新的审判大楼拔地而起,建筑面积达 780 平方米。其中设有大、中法庭各一个,小法庭 3 个,座位多达 450 个,同时还配备了 8 间办公用房。

1990年底,将原有办公用房 3 排中的中间一排平房改建成一幢配备齐全的综合大楼,其中包含档案室、车库、招待所、食堂等设施。建筑面积达 840 平方米。

 迁址到此之后,法院的办公处所经历了数次精心的翻新与改造,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不仅功能更加齐全,而且环境更加优美,庄严而又不失温馨的氛围。每一次的改变都是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司法需求,也是为了给前来寻求公正的人们提供更加舒适和便利的环境。从办公区域的重新布局到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从建筑外观的修缮美化到内部装饰的精心设计,每一个细节都倾注了海门法院人无数的心血和努力。 

在这一地址,海门法院度过了意义非凡的 52年时光,时间长达半个世纪。在这52年里,无数的案件在这里得到公正的裁决,无数的纠纷在这里得到妥善的解决,无数的正义在这里得到伸张。每一个法官的辛勤付出,每一次庭审的公正裁决,每一份法律文书的严谨书写,都凝聚着海门法院人的智慧和汗水,都彰显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是不断发展壮大的 52年,这是为法治事业不懈奋斗的52年,也是为社会公平正义保驾护航的 52年。这段时光,将永远铭刻在海门法院的发展历程中,成为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前进的动力。

址三: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嘉陵江路999号

2008年7月18日,海门法院搬到海门街道嘉陵江路999号新大楼办公。这幢宏伟的办公大楼于2005年5月起开工建设,2008年7月顺利竣工,由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精心设计而成。大楼占地面积达 2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高达 16000 平方米,采用了坚固的框架结构。南边是高耸的 8 层办公楼,北侧是庄重的 5 层审判楼,两个区域既浑然一体又相互独立,整个大楼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置身于绿树成荫、亭台楼阁的优美园林之中。一走进法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矗立在院里的一尊石雕独角兽,也就是古代传说中的懈豸。它全身长有3.4米,宽1.6米,高3.3米,重量将近有30吨。底下基座长有4.7米,宽有4.6米,高为1米。这尊独角兽蕴含着深刻的寓意,象征着法院对中国司法精神的传承,也是法治文化建设中的精彩一笔。在南草坪上,还傲然屹立着一座铜制法鼎。法鼎直径3.6米,高3.8米,底下的基座高3.8米,总高度7.6米,重约3.5吨,法鼎正面精心镌刻着“海门法院”四个醒目的楷体大字,法徽图案嵌于其间,“匡扶正义、保障人权、崇尚法治、追求平等”这几个庄重的词汇分别置于鼎的左右两侧。这是江海大地上最大的一尊法鼎,也是海门法院人厚实文化与谦和品格的生动写照,更是象征着法律的一言九鼎,权威不容置疑。

2016年3月,在大楼北侧新建了四层楼高、2000多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百姓走进一个厅,诉讼服务一站清的便捷目标。2023年8月,诉讼服务中心整建制入驻海门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该楼目前改为执行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紧靠着诉讼服务中心西侧又建设了2000平方米刑事审判大楼,专门用于刑事审判、法警办公、临时羁押犯人等重要用途。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海门法院刚成立时物资极度匮乏,条件异常艰苦,经过75年的风雨兼程,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发生了显著而令人瞩目的变化,各项建设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日益健全。院址的变迁承载着一代又一代海门法院人的奋斗足迹,他们在艰苦的条件下坚韧不拔,不断开创人民司法事业的崭新局面,为地方法治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书写了一曲曲法治建设的壮丽篇章。(张美芳)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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