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泰州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陈霄燕、靖江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尤莉合作报送的案例《张某诉唐某琼、郭某林、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
截至目前,靖江法院共7件案例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其中刑事条线4件,民事条线3件。本次入选的《张某诉唐某琼、郭某林、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其典型意义在于通过正确适用法律,理清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当事人约定担保人以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效力、性质及保证责任范围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对尊重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作出了良好导向,避免因错误理解法律造成当事人的权利受损,对保障合同的稳定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下一步,靖江法院将持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培育、筛选、编撰与报送工作,强化“库网融合”,有针对性的培育编写推荐具有参考价值的入库案例,推动法院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
(靖江法院 陈珊燕)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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