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甸镇三彭村位于张甸镇西南部,与高港区接壤,由大彭、小彭、前彭三个村合并而成,拥有村民3017人。姜堰法院张甸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近几年来村里每年都有赡养纠纷类案件,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张甸法庭主动与三彭村村委会联系,指导帮助该村制定关于赡养老人的村规民约。
经调查研究,张甸法庭在8月底草拟了《姜堰区张甸镇三彭村尊老村规民约》初稿,并在村务公示栏进行了公示。9月18日下午,张甸法庭庭长杨进和区人大代表、张甸镇信访办主任李明亮一同来到三彭村,对该村规民约进行宣讲并参加该村规民约表决活动。
活动一开始,三彭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皖春对三彭村的基本情况作了简单介绍。杨进庭长对村规民约进行逐条释义解读,并对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李明亮主任则结合三彭村的真实案例,就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三彭村召开两委会,一致通过了该村规民约。村委委员们表示,农村老人养老问题近年来尤为突出,有了村规民约就能为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行动指南。
村规民约虽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它却是法律的有益补充,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张甸法庭将继续根据辖区各村居的文化传统以及诉讼情况,指导村居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姜堰法院 吕伟强)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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