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向对方转账好了,请提醒对方查收。”远在新疆的被执行人通过电话向执行法官告知了履行情况。至此,一起历时10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姜堰法院开展的“终本清仓”行动中,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4年,张某在高速上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右下肢截肢,构成五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某赔偿张某107万余元。执行中,经查询,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考虑到此案系典型的涉民生案件,在了解张某的生活困境后,法院为张某申请了司法救助。案件“终本”但执行不终止,十年间,多任法官对高某的财产发起查询,并到高某的户籍地河南某市进行现场调查,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一直没有放弃。
近期,姜堰法院开展“终本清仓”行动,执行干警梳理案件后,再次联系高某,高某声称经济状况较差,只能每年给付一万元。执行人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对其家庭成员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发现高某近期在新疆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其妻子名下,法院立即将该房产查封并恢复执行。承办人张明杰多次联系高某,高某屡次狡辩且不配合执行。张明杰严肃告知高某,在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购置房产,已涉嫌构成拒执罪。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高某从最初的躲避执行转变到积极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完毕,十年陈案就此了结。
“原以为这个赔偿款没有指望了,没想到姜堰法院几任法官接力,没有把我的事情忘了!能拿到赔偿款真的特别感谢法官的倾力执行。”拿到赔偿款的张某激动万分。
最高院部署开展“终本清仓”行动以来,姜堰法院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分类,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已将181件终本案件执行完毕,到位金额1430余万元。下一步,姜堰法院将以“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契机,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推动“终本案件”走向“清仓”,全力兑付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姜堰法院 姚志强)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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