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总体部署,9月14日,淮安市交通执法支队举办全市交通执法人员《条例》宣贯培训。各县区交通执法大队、支队相关执法大队、科室的业务骨干、在淮相关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业务骨干等共9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宣贯培训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姜卫东主持,并邀请省交通运输厅专家进行授课,全面解读《条例》。
培训现场
本次宣贯培训深入剖析了《条例》中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道路运输车辆管理、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规范、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详细规定,通过理论讲解与提问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参培人员清晰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和应用疑点。宣贯培训紧贴道路运输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内容丰富,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实践具有深刻指导意义,促进执法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保障道路运输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卢妤)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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