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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行为引火灾,多方共同担责

发布时间:2024-09-18 10:07:3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在殡仪馆周围焚烧遗物引发火灾,这财产损失应由谁赔偿?近日,泰兴法院判决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根据本地习俗,亲人离世后要将其遗物进行集中焚烧。那天,曹某一家在殡仪馆办理完亲人后事后,将亲人的遗物统一拉到殡仪馆西侧的空地上进行焚烧。然而,他们在火苗尚未熄灭的时候,便匆匆离去,焚烧处还留下些许火星。不久之后,刘某、成某、周某等家庭也相继带着逝者的遗物来到空地上同一处进行焚烧。天色渐晚,一阵强风吹过,几缕火苗便越过殡仪馆的围墙“逃窜”到隔壁李家夫妇的板房上。板房内堆放着大量日常用品、烟酒、殡葬用品等易燃物品,很快一场大火迅速蔓延......

事后,李家夫妇为追回自身损失,就将殡仪馆以及当天参与焚烧活动的所有家庭起诉至泰兴法院,要求他们赔偿。

泰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等人在殡仪馆内焚烧遗物导致火灾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殡仪馆作为殡葬服务的提供者,在明知民间有焚烧遗物的习俗,且遗属长期在案涉地点焚烧遗物的情况下,却一直未有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对焚烧行为引发的后果,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李家夫妇在殡仪馆围墙外侧用易燃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并在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明知一墙之隔的地方,每天都有很多人焚烧遗物,却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其对损害的发生也有相应责任。根据以上情况,泰兴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比例。

法官有话说:

尽管焚烧遗物在本地是一种表达哀悼之情的传统习俗,但这一做法在现代社会已不合时宜,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倡导更加文明、科学、环保的丧葬习俗,让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这样既能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又能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陆莉)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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