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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巧用司法拍卖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9-13 09:32:1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兵 周陈华 费星辰 报道)“太感谢法官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近日,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原告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孙某、陈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海南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进场费,但该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双方结算后,海南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李某等3名被告在欠条上签字担保。后海南某建筑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关费用,担保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异地查找被执行人,经相关部门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四处房产,但均有多名共有人。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李某,但李某一直没有出面回应。在查封、评估、腾空房产过程中,执行法官向房产共有人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做好相关释明工作。但因被执行人和共有人之间涉及多起诉讼,导致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为推动案件取得实质进展,执行法官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一套房产依法拍卖后,共有人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李某也终于坐不住了,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法官。经过法官组织协商,共有人、遗产继承人一致同意将拍卖款项用于履行被执行人李某所涉债务。最终,申请人得到135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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