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严某为智力残障人士。
原告严某系智力二级残疾人,其与被告刘某于2019年2月登记结婚,由于严某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共同生活期间时常与刘某发生矛盾并分居,后严某在其父亲的帮助下起诉请求与刘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因双方长期未联系,严某未能提供刘某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经多方打听,从刘某社区工作人员处取得刘某的联系方式。与刘某取得联系后,承办法官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多次线上进行调解,并联系刘某所在社区书记参与协助调解。由于双方家庭曾发生矛盾,积怨已久,调解过程中,刘某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但经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心平气和地再次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完成后,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耐心倾听、悉心调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案件虽已了结,但关爱帮扶工作没有停止。目前,高港法院正积极对接区残联、妇联、村委等相关单位,对该案困难家庭给予充分的生活保障,切实保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高港法院把做好残疾人司法保护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以符合残疾人诉讼服务需求为原则,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丁佳驹)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