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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升一降”背后有“密码”——涟水法院交通物流纠纷调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4-09-06 10:41:59 来源:中国报道

涟水是全国少有的“空铁水公”四种运输形态皆具的县级城市,也是江苏省重点建设的航空货运枢纽之一。涟水县法院陈师法庭位于该县空港产业园,他们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专业审理全县道路交通物流案件,助力涟水县“空铁水公”综合枢纽建设。

今年以来,陈师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290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诉中成功调解交通物流纠纷116件,调撤率32.13%,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新收交通物流案件361件,同比下降23.68%。

调解方法从“单一”到“多样”

“特别感谢法官和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组织调解,快速拿到了货物损失款。”A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紧紧握住陈师法庭法官张兴鹏的手说道。

据了解,A公司委托B公司从外地运输一批货物,B公司将货物交由刘某等三人运输,货物到达A公司后,由于运输费用存在争议,刘某等强行将货物扣押长达四个月,导致A公司货物出现严重霉变造成严重损失。

由于该起案件存在较高涉诉风险,陈师法庭提前介入,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和风险提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快速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涟水县法院与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物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调解无缝衔接。同时,在交警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对疑难复杂、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实现提前介入、能动化解,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每季度邀请保险机构、运输行业协会派员轮流到纠纷集约化解中心参与调解。今年以来,累计邀请保险机构等人员30人次参与调解。

另外,陈师法庭实质化运行“江苏微解纷”“无讼淮安”等平台,确保能够连线当事人、保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满足交通物流纠纷线上调解功能。

今年以来,线上成功诉前调解交通物流纠纷91件。源头治理的网络不断扩大,4月初实现全县16个镇街融合法庭和372个村居法官驿站全覆盖,每个法官挂钩融合法庭和法官驿站,目前通过融合法庭、法官驿站诉前调解交通物流纠纷32件。涟水县法院通过多样化的调解方式,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切实将交通物流纠纷化解在诉前、止步于源头、消失在萌芽。

工作流程从“无序”到“规范”

据涟水县法院副院长刘加翀介绍,陈师法庭建立两个交通物流纠纷诉前调解专业团队,并配备两名调解员,采用“调解员+法官助理”模式,集中开展交通物流纠纷诉前调解和诉中化解。对交通物流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对同一保险公司案件集约化解,由法官助理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以庭前会议等形式做好诉前准备工作。诉前调解不成的,法官助理做好庭前证据交换等工作,将庭前会议内容导入诉讼,实现批量案件集约化解,切实推动交通物流纠纷高效化解。

另外,陈师法庭专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主要赔偿项目计算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工作提示牌,实现赔偿标准可视化,让当事人预知诉讼风险,来访的当事人,可以现场测算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提前对诉讼风险和结果有心理预期,提升调解成功率。今年以来,陈师法庭交通物流纠纷调撤率32.13%,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便民服务让“多次跑腿”到“只跑一次”

“我还以为要跑很多次法院,没想到仅来了一次,就当场拿到9000块钱赔偿款。”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曹某激动地说。

据了解,在曹某诉汪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汪某骑电动自行车撞伤曹某,交警大队认定汪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于是曹某诉至法院。

诉前,法院联合交警大队一次性告知调解、诉讼所需证据材料,由于材料齐全、证据充分,在当事人至陈师法庭当天,调解员高兴亚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案件顺利结案。

据悉,陈师法庭联合交警部门,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对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具有诉讼风险的纠纷,除了告知诉讼风险,也会一次性告知调解、诉讼中所需的各类证据材料,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另外,规范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等诉讼材料,引导当事人主动参与诉前调解,帮助办理司法确认衔接程序,提高当事人操作效率,切实让服务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杨源坤 王毛毛)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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