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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枫”景】姜堰法院顾高法庭:把“孝文化”写进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4-08-29 16:09:41 来源:中国报道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功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顾高人民法庭协助大伦镇兴驰村制定了“孝文化”村规民约。

近年来,大伦镇兴驰村以“孝道”为重点,修建了专门的“孝文化”展示馆、“孝文化”广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同时在村里建设了养老中心,为本村老人提供了良好的养老场所,也为周边几十余名孤寡老人解决了养老难题。

今年3月份,顾高法庭庭长宣桂根在兴驰村调解一起村民家事案件时,原告老张拉着宣桂根的手说,“我打这个官司不仅仅是为了钱,更多的是想让子女能经常回来看看我,陪陪我。”案件调解结案后,他意识到,老人的生活需求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还需要精神上的关心,子女应当履行义务,定期探望父母、陪伴老人,在老有所养的同时,更多地重视老有所乐。

宣桂根当即与兴驰村村委会进行沟通,策应兴驰村“孝文化”建设成果,提出了制定“孝文化”村规民约的建议,得到村委会的高度认可。之后,顾高法庭走访该村村民并广泛询问代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制定出兴驰村“孝文化”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兴驰村宣传栏中进行了公示。

兴驰村村长表示,“孝文化”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对促进家庭和谐,基层稳定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为兴驰村的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道德支撑。

下一步,顾高法庭将根据各村的文化传统、民风民俗以及村民的实际需求,协助制定更多村规民约,促进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让法治精神在乡村社会深深扎根,助力打造基层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的新篇章。(陈曦)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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