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联合区政协出台《姜堰区政协委员参与“融合法庭”协商调解工作方案(试行)》,推动“政协协商+法院调解”工作机制和“融合法庭”建设有机结合,促推“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协商调解人才库。从在姜的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委员和镇(街道、园区)协商议事会成员中,选择有资历、有经验、有威望、懂专业的委员、议事会成员60人组建协商调解员人才库,由政协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明确案件选派规则。优先选派与当事人同乡、同籍贯等有一定联系的协商调解员参与调解,一个案件一般选派一名协商调解员参与,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可邀请两人及以上参与,协商调解员参与调解必须经过案件当事人同意。
三是强化日常协调联络。建立协商调解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法院不定期对协商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观摩民事案件审判活动,定期向政协反馈履职情况;政协加强与协商调解员沟通交流,组织参加法院举行的以案释法、案例解析、现场咨询等活动,提升调解技能。(姜光宝)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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