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金朋)是房屋买卖,还是借用居住?亲姐妹为何因闲置住房引发数次诉讼?日前,兴化法院院民一庭副庭长於建为一起房屋买卖纠纷给出了答案。
时间回溯到2006年,妹妹将农村破旧闲置的三间平房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姐姐,因是关系亲密的亲姐妹,当时并没有留下任何手续。姐姐将房屋翻建装修后一住就是16年,期间双方来往紧密,相处和睦。2013年,案涉房屋所在地被划归为集镇,姐姐万万没有想到,原本破旧不堪的平房因此而“身价”倍增。
2021年,妹妹要求姐姐返还房屋,并以排除妨碍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她指出,房子只是暂时借给姐姐居住,姐姐当时交付给她的4万元是借款,并不是购房款,双方并不存在买卖关系。
案件从一审撤诉后又重新起诉再至二审,法院均以双方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为由驳回妹妹的诉讼请求。
今年10月,妹妹又以房屋买卖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月11日,於建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激励辩论,火药味十足,原本亲密的姐妹关系荡然无存。眼看的已经中午12点了,这对亲姐妹依然寸步不让,於建决定暂时休庭。
下午2点半,庭审继续。这一次,於建改变了审理方式,决定审调并举。讲法律、谈亲情、说道德,从“面对面”,到“背靠背”,於建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而他这种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也打动了姐妹俩。最终,姐姐答应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妹妹,而妹妹也同意给付姐姐18万元作为补偿。
几天前,一面写着“亲姐妹为房买卖起纷争,好法官数次调解家和兴”的锦旗送到了於建法官的办公室,这场历时两年四次的累讼终于在他“春风化雨”式的调解下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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