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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心路丨从教之余当了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24-08-20 16:06:32 来源:中国报道

放暑假之前,“陪审员之家”微信群管理员通知:本届陪审员历史使命现已完成。我这才意识到一个特别有意义的五年过去了。

2019年那年,我成为海门区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我特别向往人民陪审员这个兼职。记得首次人民陪审员大会时,时任法院院长描绘了陪审员的陪审画面:在庭审时有发言权,在合议时有发言权。从那时起,我就憧憬着两个“发言权”的落实。有了发言权,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民陪审员。

我曾经参加过三个庭审,有两个是学生牙齿赔偿的小案件,我总感觉到代理人没有为学校争取到权益。另一个是关于交通死亡事故的庭审,双方同意调解,但因为种种原因,陷入僵局。我主动请求调解,结果竟然成功了。从此,我便对庭审产生了兴趣。

第一次“发言权”的体验,要感谢该院开发区法庭的小潘法官。他给了我与他一样的审问权,而且在我发问时,他还提醒书记员记录下了我的问题。这一刻,我很满足,因为我觉得我的问题有价值,才会被记录。更重要的是,我在庭审时有发言权,说明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尊重,也说明法官对《人民陪审员法》的尊重,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后来我又陆续参加了多次陪审,其中有一个房屋买卖的案件,印象比较深刻。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法官询问之后,问陪审员还有什么问题?我向被告提问:一是你认为原告退房的标志性行为是什么?“预选单”原件在哪里?二是中介收到被告的房款,为什么在收据中没有盖单位章?三是你说向原告催过房款,有没有依据?我又问原告:购房合同是和中介签订的还是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有没有中止过?

这些问题,是我在听原被告陈述时产生的疑问。我逐条记录下来,并根据问题的对象和重要的程度,标出序号。这样当庭提问时就能有条不紊。我发现,我一边提问,书记员一边记录,希望我的质疑能给审判带来一点点的启示。

体验到了庭审权之后,我又体验到了合议权。庭审之后,法官把我和另一位陪审员召集到调解室,详细地讲述了这个案件,并告知这个案件的复杂性,以及法律上对这个案件的认识。我表示,我们仅从普通人的角度提自己的想法。我们认为,同一套房子,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合同还在存续期间,必须尊重第一份合同;被告方认为原告退回了“预选单”,表示原告实际已经承认中止第一份合同了。但是,“预选单”的原件还在原告手中,无法证明原告曾经“退单”;被告承认,凭“预选单”复印件拿到了房子,根据我们朴素的认识,这应该是不合法规的。

我们发表了这些意见,法官很认真地记录了下来。我对这样的合议感到很满意。在合议中,法官与陪审员的职责是清晰的,地位是平等的,发言是相互尊重的。不管陪审员的意见有没有价值,作为法官,听取陪审员的意见,作出最合理的判决,这就是合议庭之所以存在的意义。

隔了数天,又接到通知,去开发区法庭参加一个关于“索要欠款”的案件。我再次坐上了高高的人民陪审员席。法官把手边的卷宗材料递给我一份。我粗粗地看了一遍,了解了基本案情。同时,对法官也产生了好感。这说明了他对我的尊重,代表着一个法官对一个人民陪审员的尊重。

接着开庭。我拿出笔记本,也是一边听一边记,顺便看看书记员的记录,同时,脑子也迅速地转动着。这个案子有点复杂。这里涉及高利贷,涉及原被告恋爱期间的金钱来往。微信证据就有足足100多页。但我很快从中理出了重点,然后把重点一一记录下来,按逻辑顺序编好号码,准备提问。

法官很耐心地对每一笔账目都一一询问,我把提问的纲要再次整理。我想,既然提问,就要切中要害,就要给法官的判断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同时我想,是不是能从原被告的神态上发觉事情的真相?于是,我就仔细地观察他们的神情。很有趣的是,表情应该是可以反映内心的。有的钱款来往缺乏足够的证据,法官把对方问得结结巴巴。那时候,代理人的脸突然间涨红了,原告也显得手忙脚乱,把厚厚的微信证据翻到前翻到后。而那个时候,被告微微地笑了。我也情不自禁地暗中微笑。

法官的提问结束后,便问:“陪审员有什么要提问的吗?”于是,我盯着原被告的眼睛,问了四个问题:一是被告说工资卡是交给原告的,请问被告,这段时间内,你每个月都有工资吗?工资有多少?二是被告认为原告给他的10万元是共同投资款。请问在投资的过程中,有没有盈利或亏损?盈利是如何分红的?亏损是如何分担的?三是原告贷款之后,有没有把利息告诉被告?我不相信签订好合同之后,你们没有谈论过这个话题。如果告诉了,那么被告,你听到的利息是多少?四是原告用微信举证说被告要原告把每一笔款子算算清,以说明都是借款。那么请注意微信对话中还有原告的一句话:“这一点点的钱算什么?”请法官判断这能说明什么?

我注意到我的这些提问,原被告都是重视的,而且一一作了回应。我在提问中,突然觉得自己有时像被告的代理人,有时像原告的代理人,提问的方式不太像法官。于是,我笑着最后向原被告解释说:“对不起,我不是法官,我只是陪审员。”他们也都笑了。而且原告的代理人庭后给我点赞,说我每个问题都击中了案件的核心。被告也觉得我很有眼光,直称我为“爷叔”。更高兴地是,我提问结束之后,法官采纳了我前面的三个问题。他把这三个问题再次重复了一遍,书记员把法官的提问和原被告的回答一一记录在案。

我参与的这些都是民事案件。后来,法院采取了自主申报的方法,于是,我就全部申报了刑事案件的审判,也参加了很多次庭审。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刑事案件的审判要比民事案件有意思得多。看到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在法庭上的各种表现,我觉得法庭真的非常庄严肃穆。

记得有一个诱奸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65岁的老头,他诱奸了一个精神上有点问题的女孩。我看着眼前这个戴着手铐的人,特别气愤,也特别鄙视他。他的老婆也一副瞧不起他的样子。

李法官是一个资深法官,他教育了这个犯罪嫌疑人。我当时想,现在教育他还有什么意义呢?但后来看《孔子传》,才知道李法官才是一个真正高素质的法官。孔子曾做过鲁国的大司寇,他主张以教育为主,主张“慎刑”。法官的工作不只是判刑,还有教育的职能。而我在刑事案件陪审中遇到的李法官,就是和孔子法治思想一脉相承的高明的法官。

在庭审中,我听到这个犯罪嫌疑人自己身患多种疾病,他的孙子还患了重病。而且他在法庭上不断地表示悔过,请求法庭宽宏大量。此时,我竟然也暗生同情之心。休庭时,法官和我们陪审员讨论这个案件。我说,这个老头让人又恨又怜,看他生活如此凄惨的份上,如果能减轻一点刑罚就减轻一点吧。说完之后,又觉得这个态度不妥。虽然我的态度对最终判刑未必就产生作用,但作为一个陪审员,还是不该表达这样的态度。他面对一个智障女孩,怎么就忍心下手呢?既然他不顾家庭,不要面子,像禽兽一样,那接受惩罚是理所应当的。我是陪审员,应该站在正义公平的一方,去作出合理的判断,为什么要同情他呢?不过,再细想,这不就是陪审员应该有的样子吗?

5年的陪审员,陪审了近一百个案子,我感到特别有价值。有人问我,做人民陪审员有意思吗?我说,当你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后,你的生活会变得更有厚度,你的认知会变得更有理性,你的三观会变得更加正确。有几次,无意当中有人提到我是陪审员,周围的人对我就露出了三分羡慕,这让我暗中有点自豪。我的好几个朋友都说,也要去申请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并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要求只有一条,你是一个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

可惜,正当我对陪审员工作渐入佳境时,我们的任期结束了。虽然这样,“陪审员之家”还存在,陪审员工作所带来的美好回忆还一直存在。(仇汉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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