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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召开工作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08-06 08:40: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狠抓最高院与司法部会商成果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8月3日,兴化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兴化分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召开工作交流会,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彪出席会议并讲话。律师协会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勤通报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开勇介绍了我院诉源治理和“融合法庭”建设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日常执业情况,围绕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强化沟通交流、找准法律服务工作与诉源治理的契合点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唐彪强调,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诉源治理”,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理念上,律师队伍要紧跟时代脉搏,找准自身定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机制上,要进一步健全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共通、问题共解。在技术上,要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律师调解工作,助推多元解纷机制取得实效。

钱惠彬指出,近年来,兴化法院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多方面同向发力,密切协作,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多元解纷工作取得了务实成效。就今后工作如何开展,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主动解放思想,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要增强辖区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共同推动提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矛调中心纠纷吸附力;要将法律服务行业参与调解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要坚持党委领导,做实“抓前端 治未病”,积极下沉法治力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二是注重提能增效,配齐配强各类调解力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是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要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协调联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建设法治政府,一体推进“三源共治”。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和专业优势,对矛盾纠纷进行“全生命周期”治理,力促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要在坚持能动履职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实质解纷意识,建立完善“诉前调解+督促履行”机制;要在重视抓早抓小上持续发力,持续推动常见多发纠纷网格内调处,提升村居层面调解介入率、成功率;要在借助行政复议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黄杨  欣旭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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