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准确厘清赔偿责任 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01 16:40:47 来源:中国报道

原告黄某出生于1951年,系退役军人。2020年3月,海门某保洁服务中心雇请黄某担任保洁员,日常负责片区内的垃圾清运、杂草清理等工作。该保洁服务中心为黄某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11月6日,黄某根据工作安排,独自一人携带家中自备的割草机,前往指定地点清理杂草。清理过程中,割草机弹起石块蹦到黄某左腿脚踝,造成左胫骨开放性骨折。事故发生后,黄某因“内固定术后感染”等病情,先后6次辗转于南通、上海等地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16万余元。经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后保险公司向黄某支付了保险理赔款6.1万元,医疗机构一次性赔偿黄某损失8万元。黄某到海门法院起诉要求保洁服务中心在保险理赔范围外,赔偿各项损失29万余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保洁服务中心作为黄某的雇主,安排黄某独自到日常工作片区外的地点清理杂草,不仅未提供安全简便的劳动工具,也未配备围裙、护踝等必要的防护工具,更未进行安全监管和提醒教育,故对黄某受伤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雇主为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并不能当然免除其作为侵权责任方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向黄某赔付的6.1万元保险理赔款,不能抵扣保洁服务中心应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款。该案系民法典施行前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及医疗过失引发的民事纠纷,应当根据意外事故与医疗事故的责任比例,在确定医疗机构的赔偿数额后,再由雇主与雇员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法律释明,双方对黄某的赔偿项目及损失明细达成共识。经核算,黄某的各项损失合计35万余元,扣除30%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其因提供劳务受害造成的损失金额为24万余元。

近日,海门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保洁服务中心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黄某19万余元。经判后答疑,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办理涉退役军人案件,要高度重视其权益保护,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推动矛盾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和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虽系常见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但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雇主责任、保险赔偿、医疗事故等多重责任竞合问题。黄某因意外事故受伤后,又因医疗事故辗转多地住院治疗,不仅身心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还花费了高额的医疗、护理等费用。海门法院四甲法庭本着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积极采取走访调查、充分释明和判后答疑等方式,准确厘清各方赔偿责任,有力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海门法院四甲法庭)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