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盱眙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途径,建立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程序。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在执行立案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日,盱眙法院向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督促债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务人收到告知书后,将欠付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从申请执行人递交执行申请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天。鉴于债务人已履行完毕,盱眙法院向其出具《自动履行完毕证明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盱眙法院的该项举措予以高度评价。
向义务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是盱眙法院探索“执前督促及和解履行程序”的创新举措。该项举措的推出,在深化执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盱眙法院将继续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配合,通过落实流程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问责等措施,优化告知、预警前置机制,发挥敦促、提醒功能,变被动为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推进执源治理减量增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盱眙法院 张华景、杨阳)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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