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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巧置换,实现双方共赢

发布时间:2024-07-20 14:12:36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因案施策,巧用保全财产置换,实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赢的局面。

因标的额为近5万元劳务合同纠纷,刘某、杨某等25名申请人将两被申请人上海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海门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向海门法院提出诉中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以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海门法院执行局保全组依据保全裁定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的一部分账户。

采取保全措施的第二天,被申请人某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便向海门法院申请提出解除某一账户的冻结,理由是该账户需要购买原材料等一系列公司运营的物品以及相关费用的报销,一旦冻结,公司的正常运营会受到影响。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海门法院在征得申请人的同意后,要求被申请人公司提供某个一般账户并往内存入足额的资金后,法院对该一般账户予以冻结后对公司其它账户予以解冻,当天,被申请公司便提供了一个足额的银行账户,就此,海门法院为25名申请人冻结到了足额的欠款,被申请公司也能够投入到正常的运营之中。不久,25名申请人便向海门法院审理庭提出了撤诉的申请,一个“置换”办法,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

海门法院从实际出发,全面考量保全变更措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对重要账户解冻和一般账户置换冻结的方式,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又为企业“松了绑”,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海门法院 陈茜)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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