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家定 马跻峰)媒人婚礼当天偷走彩礼,本以为万无一失,然而次日便落入法网。近日,海安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李某某与李甲(化名)系堂叔侄关系,且系李甲儿子的媒人。李甲儿子结婚当日,李某某按照风俗参加接亲仪式,其清楚李甲家有相应的彩礼金。当日下午,李某某谎称肚子疼不去参加婚宴,回家后趁李甲家中无人,采取攀爬上房、撬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李甲家二楼,将放在房间内的一个红色箱子的挂锁撬开,窃得箱内现金17万余元,后藏匿于其家中厕所内。次日,李某某便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某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入户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海安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信息化大数据普及的今天,盗窃犯罪被破案只是时间问题,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成为泡影,逞一时小聪明,代价则是多年的牢狱之灾,一时贪念,一生追悔,任何人不要挑战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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