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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居中和解 缓和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02 16:23:37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执行局沈娟法官收到被执行人沈某要求主动履行的消息:“您好,沈法官,下午我把沈某某的生活费交掉!”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沈娟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执行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过程中,不仅成功执行完毕,使得多年僵化的父子的关系得以破冰缓和,更达到了执源治理的目的,申请执行人沈某某自2021年至今再也没有向法院申请赡养费的执行,为法院减少执行案件二十余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几年前,沈某是沈娟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在沟通了解和释明法理过程中,沈娟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与谦和接地气的沟通方式,深受当事人信赖。2021年,沈娟在执行一起赡养费纠纷中,发现申请执行人恰巧为当年那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沈娟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讲明赡养老人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沈娟从当事人切身利益角度出发,告知当事人如果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每两个月来法院申请执行一次,因此产生的执行费将加重被执行人的负担。在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赡养义务后,建议如果被执行人如按期履行,则申请执行人不用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均接受建议,并夸赞沈娟法官这个“老娘舅”当得好。时至今日,被执行人都是按期向申请执行人沈某给付赡养费,申请执行人也从未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在该起案件中,沈娟法官并非机械的完成一起普通赡养案件的执行工作,而是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实现执源治理的目的。

(海门法院 卫奕诚)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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