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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审慎保全,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3:09 来源:中国报道

原告南通某某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海门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近20万元。

近日,原告依法向海门法院申请诉中保全,海门法院保全组接到查封扣押冻结的裁定书后依法足额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第二天,被申请人向海门法院提出冻结其银行账户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被申请人的公司需要通过该账户支付员工工资,用以缴纳公司税款,此外被申请人公司通过该账户维持正常经营的资金往来,一旦冻结,被申请人公司等同于陷入“僵尸”状态。在被申请方名下无登记的不动产以及无法提供额外账户的情况下,海门法院在充分考虑后要求被申请人公司向法院账户缴纳与保全标的足额的款项,资金一旦到位就解除被申请人公司的相关账户,这样既保证了申请人实现保全的目的,又解决了被保全企业因财产保全而引发的经济危机,真正实现给企业“松绑”,助力企业“回血造血”,为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让海门法院的保全更有温度、更有质量。该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诉讼保全虽是申请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护措施,但在实践中,海门法院也会兼顾被申请人的利益,对于处在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灵活柔性的保全手段,不轻易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阻碍了一部分企业的正常发展,这不仅体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也为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陈茜)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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