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季春林)陪审作为一种监督审判的机制,源于“外行人的参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专业法官囿于专业的视角或行业的利益所出现的某些偏见”。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生活经验,他们比单个法官更加善于判断行为的动机,衡量证据的盖然性。因此,不论是被告人还是普通公众都会因判决由他们的同类人作出而更加相信其公正性和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讲,陪审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防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徇私枉法,促使法官公正司法,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做好法治宣传员
结合自己的陪审经历,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党和政府也花大力气进行普法宣传,建设法治社会,让老百姓知道法律、运用法律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在生活中我更多的感受是老百姓对实体法了解的比较多,而程序法知道的少,甚至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人。和他们交流,往往知道什么行为是犯罪或者侵犯他人权利,是不道德的。但问他们你的权利受到侵犯,你准备怎么维护权利时,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很多人会说我去法院打官司,可是再问你准备怎么打官司,他们却又不知道。有的人说我找法官,有的人说我告状,说法各式各样,这些都说明老百姓对如何打官司是不清楚的。有一次,我的一位同事打电话问我,闺女和公司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耍赖,不按约定支付工资,想打官司维权,问我能不能找法官帮帮忙解决这个问题。我无语了,这是劳动纠纷,解决途径是: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都走不通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或者有异议还可以向法院诉讼。我告诉他,直接找法院是不行的,找法官个人更加不行,一番解释后,他大概知道了一些。
结合生活实际,我感觉自己应该更好地做好义务法律宣传员,政府部门在法治宣传中既要普及实体法,也要普及程序法,让老百姓知道什么是侵权,还知道怎样维权。
当好“无袍法官”
记得曾参加过一个小学会计吴某挪用公款案件的审理。被告人很年轻,因为参与网络赌博,多次挪用学校的公款,开始还能及时填补,渐渐地窟窿越来越大,难以自圆自账,结果在上级的检查中被发现问题,交纪委调查。纪委几次谈话,吴某心存侥幸,加上已经借钱做平账务,不承认挪用公款。后纪委通过外围调查,取得一些辅证的证据,最后一次与吴某谈话,在看到这些辅证后,吴某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包括没有被纪委掌握的行为。纪委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吴某几次不交代罪行,起诉到法院,起诉意见中不予认定自首。案件到法院后,审理过程中针对吴某是不是自首,法官征询我的意见。我和法官谈了自己的意见:1.纪委只是外围调查了一些证据,这些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吴某有罪。2. 吴某交代了许多纪委没有掌握的行为,从整体上来说,他有认罪的行为,也有认罚的思想,应该认定为自首。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自首制度的设置目的,认定其自首符合刑罚的目的,有利于被告的改造。法官认真听了我的意见。这个案件最后的宣判中,也体现了认定自首的量刑裁量。
参与陪审工作有好几年了,盱眙法院在陪审方面的管理越来越到位,制度越来越完善,公平正义更加彰显。法治社会是长期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只要坚持不懈,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会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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