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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法院:赡养纠纷起心结 法庭协调护“夕阳”

发布时间:2024-06-18 09:39:36 来源:中国报道

为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泰兴法院黄桥法庭一直积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指导调解的职能作用。近日,黄桥法庭和泰兴市黄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将一起赡养纠纷化解在源头,不仅成功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还消除了一家人之间的矛盾隔阂,让亲情得以回归。

年近八旬的孙老太太膝下有三个孩子,老大是儿子,老二和老三都是女儿,原本孙老太太一直在养老院生活,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孙老太太更想和子女住一起,可在赡养问题上,子女们出现了分歧。无奈,孙老太太向泰兴市黄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了家庭情况,但调处中心组织调解多次未果,便向黄桥法庭“求助”。

黄桥法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人民调解员共同研判,并联系当事人到法庭进行现场调解。在详细询问老人及其子女各自的家庭情况和相关意见后,法官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角度释法明理,向老人的子女现场讲解。经过数小时的沟通、调解,老人和子女最终消除了彼此间的误解,达成了赡养协议。

法官提示: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敬老养老孝老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纠纷的背后更多是家庭成员之间对赡养义务分配的矛盾,这也提示我们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应当注重优良家风的树立,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在家庭成员间形成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刘世浩)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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