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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促诉,以保促执,推动执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17 15:35:10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采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调执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1年10月9日,原告南通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某经营部签订购销框架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颗粒燃料。此后原告向被告支付货款总计154万余元,但被告仅交付143万余元的颗粒燃料,余款被告既不供货也不返还。原告南通某设备有限公司无奈将被告南通某经营部诉至海门法院,以求解决纠纷。

在案件开庭当天,原告南通某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诉中保全,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作出保全裁定,并于当天将案件移送至执行局保全团队。保全团队干警在确定申请人的请求符合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后,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依法线上发起网络查控,最终足额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财产,并于当天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保全完毕通知书。

保全完成后,案件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及时开展调解工作,耐心讲解案情释明法理,被告也当庭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原告向法庭当即申请撤诉并申请解除被告的一切保全措施。当天下午承办人作出了解除保全的裁定并移送给了保全组团队,保全团队依据裁定对被告已冻结的银行账号予以解封。

该案件的“加速度”办理,充分体现出了“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积极效果,不仅快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切实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这也是该院执源治理的生动实践。诉讼保全既是保障了胜诉权益的顺利实现,也是将“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的一把利器,为“堵源头,治未病”贡献了一份力量。(陈茜)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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