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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忙撤销网络通缉?女子轻信被骗249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9:35 来源:中国报道

一女子着急“捞人”,轻信他人“找关系”能撤销网络通缉,接连被骗249万余元!近日,启东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基本案情

“我老公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网上通缉了,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

“没问题,我叔叔说可以帮忙撤销网上通缉的刑拘证,不过需要花钱。本来对方要40万元,但他卖我面子,所以只需36万元即可摆平!”

被告人曹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被害人李某,二人聊天中曹某某获悉,李某正为其丈夫涉及刑事案件一事找关系。曹某某顿时心生邪念,于是虚构自己及家人身份,谎称自己认识相关人员能帮忙处理。

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曹某某以疏通关系需要费用等理由,先后骗取李某钱款共计249万余元。被骗的钱款大部分系李某向亲友借款或向银行以房产抵押借款。

正当李某幻想着自己的丈夫可以免于刑事追究时,殊不知此时的曹某某正将骗来的钱用于租赁豪车、归还债务、购置车辆及奢侈品等,其中光豪车租赁费就高达3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涉嫌刑事追究时,部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会“病急乱投医”,而那些所谓的“神医”正是抓住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迫切心情,以打点关系为借口,不断榨干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口袋。

法官在此提醒,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需要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三个规定”的出台,目的就是防止和排除对司法工作的违规干预、不当干扰。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应当杜绝“花钱摆平”的错误思想,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对破坏信任、支持法官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假借法院名义在外敛财的人员,法院也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启东法院刑庭 陆渝宁)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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