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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法徽红”心系“迷彩绿”

发布时间:2024-06-12 09:35:55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四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退役军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法院司法拥军的职能作用。当事人不仅向区委政法委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表扬信,还向承办法官兰真红送来一面锦旗。仔细一看,锦旗里还绣着一首藏头诗——“兰心梅骨守公正,真诚为民断是非,红尘纷扰法为舟,行公正义解纷争”。

“这个案件的原告是一位退役军人,现转至你们涉军维权法庭,请尽快为其处理。”海门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收案件时,发现该案的原告是一位退役军人,根据该院优先维护军人权益的工作要求,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即将诉讼材料转至四甲法庭,并向四甲法庭庭长兰真红说明该案件的特殊性,要求尽快处理该案,法庭即刻开启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排期送达传票。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兰真红了解到这是一起原告夫妇向被告夫妇购买商品房用于自住却遭被告违约的案件。原告已经向被告支付了部分购房款,根据约定应当在房屋过户后继续支付尾款,但因被告拒绝过户。原告住不上新买的房子,钱也在监管账户中无法提出,心急如焚下便只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20%的违约金。案情很明了,庭审过程中被告中的丈夫一方也认可原告的诉请,而被告中的妻子一方却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考虑到一判了之不仅将导致原告夫妇短期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还可能进一步激化被告夫妇之间的矛盾,甚至造成高额的违约损失和评估费、诉讼费等成本,兰真红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并邀请房屋抵押银行的客户经理共同与被告当面沟通、协商。经过耐心的疏导,专业的分析,被告夫妇终于同意配合原告进行过户并支付部分违约金。在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后,法庭当即安排双方在支云庭审系统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天制发、送达调解书。原、被告双方即共同至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纠纷以最快的速度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直以来,海门法院的“法徽红”都心系军队军人的“迷彩绿”,围绕打造“涉军维权,司法拥军”的模式,“开辟诉讼绿通”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当做政治任务和兴军强军工程常抓不懈,充分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司法速度,全心全意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奏响了“解军忧 暖军心”的司法篇章。

(钱玉佳)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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