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司法权威,5月21日,高港区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小标的 大民生”之“夏季攻势”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四点,夜色未明,高港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高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安丰作行动前动员谈话。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局提前开展行动部署,对执行案件进行筛选排查并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以普法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
在黄某某与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尹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黄某某借款438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尹某仍余15076元长期未归还。凌晨5点,执行干警到达尹某住所,尹某与其家人仍在睡梦中,两人对执行干警的突击感到非常惊讶。执行干警发现尹某家中装潢良好且有稳定收入来源,向其告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警示教育,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吴某某将其自建住宅发包给武某某施工,施工完成后,吴某某余欠35500元未给付。执行干警前往吴某某家中未发现其身影,吴某某母亲承诺会让吴某某到法院积极协商处理,执行干警依法向其母亲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尽快通知吴某某。
在金某某与李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李某某应将承租的6.12亩土地恢复原状并交还金某某并4000元/年计算的土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李某某对判决履行态度消极,在多番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腾退工作,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执行人。见法院动了真格,李某某态度终于软了下来,愿意协商配合。最终,被执行人承诺十日内完成腾退并由其亲属为其担保。
2019年至2021年,鲁某某雇佣赵某某在其工地干活,双方就未给付的劳务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还款时间及金额,协议生效后,鲁某某仍余47100元一直未给付。清晨6点,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住所时,正遇到被执行人外出。鲁某某坚称无财产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依法扣押其车辆同时对其进行拘传,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鲁某某积极筹款并全额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30人,警车3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1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6处,扣押汽车1辆,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18万元,执行效果显著。
下一步,高港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依法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足度和获得感。(卢梦佼)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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