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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路部门首例通过诉讼途径成功追缴路产赔偿费

发布时间:2024-05-29 16:39:28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淮安市公路中心首例通过诉讼途径成功追缴路产赔偿费15000元。

2020年12月,朱某驾驶杨某的车辆在331省道K255+600附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网监控摄像头及杆件等附属设施损坏,事故发生后公路部门及时现场勘验取证,在盱眙县交警部门协助下,与朱某、杨某取得联系,并对路产损失情况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该保险公司按照当时的内部规定将15000元路产损失赔偿费直接打给车辆所有人杨某,约定杨某拿到赔偿款后及时缴纳至公路部门提供的市财政账户,然而杨某拿到钱以家里亲属生病急需用钱为由将该笔赔偿款挪用,公路部门多次催促但杨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在催缴期间杨某还因其他事情入狱一段时间,杨某释放后公路部门及时与其联系但依然催缴无果,鉴于上述情况,2024年4月,市公路中心在盱眙县人民法院起诉杨某、朱某,要求履行15000元路产损失赔偿义务,经法院调解,限杨某于2024年5月底前一次性给付到位,5月28日上午,杨某向市财政账户打款15000元,在公路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历时4年终于将该笔费用追缴到位。

该起追缴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淮安市公路部门维护路产路权的决心,也为类似恶意拖欠路产赔偿费用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良好的范本,今后公路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相关工作,确保路产路权得到有效维护。(淮安市公路中心公路设施科、路网管理科、法制工作科 供稿)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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