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当物业纠纷陷入死循环……

发布时间:2024-05-16 10:22:38 来源:中国报道

“这个物业公司不作为,找他维修拖到现在都没处理?”、“小区有人违建,物业也不管!”。泰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物业费案的时候,总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抱怨。

王某是A小区的业主,已经连续两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上诉,也未主动履行,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申请。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告知其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王某一直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按照法定的执行程序冻结其银行账户。

王某在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之后,暴跳如雷:“你们凭什么冻结我账户,是物业公司一直不作为,小区环境不维护,区域划分不清晰,管道污水费也要我们承担,我才不干,你们快给我解封,要不然我......”面对王某的辱骂、威胁,执行法官毫不畏惧,等王某冷静后,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说理,详细向王某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后果,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物业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物业费。

物业费案件虽然数额普遍不大,但在执行案件中的占比却不小,败诉后的业主通常会漠然视之,抗拒执行。但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当及时履行,否则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面临冻结银行账户、搜查、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并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得不偿失。若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业主也可以采取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申请仲裁、向法院另行起诉等手段进行维权。物业公司也要提升自身的物业服务水平,在业务范围内提升物业服务的能效,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双向奔赴”,实现“良性循环”。

泰兴法院 戴玥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