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这就联系家里人凑钱,现在就把钱都还了。”在拘留期间,周某具结悔过并通过亲属履行了义务,案件执结。
近日,淮阴法院执行局通过对拒不报告财产、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起案件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顺利执结案件。
吴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财产令等文书材料,然而周某并未按期到法院接受询问、申报财产,亦未履行义务。在通过查控系统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法院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搜查,亦未能发现财产线索。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周某现在在某小区,你们快来!”,5月8日上午10点50分,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举报被执行人出现在某小区。接到举报后,该院立即出警,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
经释法明理后,周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亦不主动报告财产情况。看周某态度强硬,毫无还款意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眼看自己真的进了拘留所,周某慌了神,主动积极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表明还款态度,至此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淮阴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充分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等执行强制措施,力促案结事了。同时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警示作用,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好兑现“真金白银”的最后一道关口,不断提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淮阴法院 彭德宝、张晶晶)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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