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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发出首份《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

发布时间:2024-05-16 10:04:11 来源:中国报道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债务,5月15日,靖江法院就一起信用卡纠纷执行案件,向相关银行发出首份《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相关银行可以此作为金融不良债务核销的依据。

5月8日,某银行向靖江法院提交了对被执行人邱某的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在立案审查过程中,靖江法院发现邱某有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近期刚刚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按照以往流程,银行即使知道通过诉讼、执行还是难以追偿,但为满足贷后呆账核销的需求,仍需要走完整个诉讼、执行程序,在取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后才能将该债权核销处理,在挤占法院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耗费银行大量的财力、物力。

《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主要针对信用卡纠纷及标的较小且保证人少于2人的信用类消费贷款纠纷,“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设立,为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进行不必要的诉讼、执行立案,从源头上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下一步,靖江法院将继续完善和推广“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王霞)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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