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对人大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淮安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地方立法调研。
5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人员在我市二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当面听取群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在市卫生监督所召开《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立法调研研讨会。淮安市卫健委副主任张飙汇报了我市近年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对策建议。市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依据各自的职责对《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陈勇主任肯定了淮安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介绍了本次立法调研的相关情况,表示会认真梳理与会人员的相关建议,为后期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文本提供参考。(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马永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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