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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车位,涟水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4-05-10 12:13:35 来源:中国报道

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障碍物占用。连日来,涟水县城管局、涟城街道、朱码街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提升良好城市形象,整治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现象,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请尽快拆除地锁。”“公共停车位不能私自安装地桩。”“公共停车位是属于大家的,不要摆放杂物。”……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针对全县各主次道路、背街小巷沿线及商业广场周边区域违规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劝阻引导、联合执法、拆除地锁等形式,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既定工作部署要求,对相关区域私设地桩、地锁等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点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对沿街门店、商户上门宣讲私自乱圈乱占公共停车位是违法行为,督导商户自行清理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清理,对违规安装的地桩、地锁依法进行拆除,对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的物品进行暂扣。

随着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个别居民、门店、商户和单位在公共停车位放置障碍物或者私自安装地桩、地锁进行圈占,还有人员甚至将地锁装在消防通道范围内,给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也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据县停车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擅自设置、拆除、损坏停车泊位和停车标志标线等停车设施与设备;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不按停车泊位标示的方向停放,跨越或者超出停车泊位停放;在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内持续停放机动车超过四十八小时等都属于《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的违法行为。

缓解公共区域停车压力是一件利民实事。“出门在外,我们总会在不少地方遇到有人用地锁或者地桩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遇到节假日人流高峰时,大家都很难及时找到停车位。”居民李先生无奈地表示,公共区域停车位被私自占用,必然会浪费公共资源,同时也会让部分车主不得不违停,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5天,执法队依法严格拆除了私设地锁和地桩共30余处,并通过案例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耐心解释私自占用公共资源的危害,倡导大家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公共停车位,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县城管部门将继续采用“常态巡查+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整治方式,与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定期进行整治清理,全力保障辖区内交通停车便利及市容环境有序,为市民营造和谐、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徐强)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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